男方实施家庭暴力,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作者:365bet体育投注 日期:2025/11/28 10:49 浏览:
近日,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女子遭受家庭暴力,不得不将女儿交给丈夫抚养,以便尽快离婚。随后,因男子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为,女子起诉法院,申请恢复监护权,法院予以支持。法院认为,法院在审理家庭纠纷时,必须将家庭暴力作为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的重要考虑因素。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家庭暴力罪对孩子不利,法院变更了抚养权。姬(男)与苏(女)于2022年登记结婚,同年生下女儿姬晓。纪某曾在纠纷中持刀威胁苏某,并实施殴打苏某头部等暴力行为,造成苏某受伤头部和软组织。两人同居期间,纪还多次用语言威胁苏。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苏某在孕期和产后多次向公安机关、妇联求助,举报了季某的暴力行为和言语威胁。公安机关向季某发出家庭暴力警示信。 2023年4月,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由丈夫将女儿抚养至4岁,然后再协商抚养权事宜。同年6月,苏某将纪晓某交给纪某保管。半年后,苏来看望时,发现纪某和照顾他的亲戚无力抚养他。季枭寒没有陪伴他,照顾他,所以他就把季枭带走抚养。 2024年8月,代理人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苏侵犯季枭寒对季枭寒的监护权。苏配合纪探望女儿,并同时因抚养女儿的命令而被捕。她承认,由于家庭暴力,她不得不把女儿交给季某抚养,以便尽快离婚。他还提供了微信、录音、判决书等笔记,证明纪某在同居婚姻过程中遭受过大量家庭暴力,且纪某工作不稳定、负债累累、无固定住所。法院调取公安机关档案、诊断证明、妇联工作记录等,确认纪某实施家庭暴力。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二条等规定,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对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申请精神权利禁令的,参照民法第9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维持。一方因对方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情形而拐骗、藏匿未成年子女,并主张其偷盗、藏匿行为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采取撤销监护人资格、暂停探视、变更监护关系等方式解决。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季、苏之女季晓是否应由苏直接提拔。从案件证据来看,虽然SU在二审中违反了子女抚养协议,经过武力和解,法院下达禁令后,苏某不再继续抗争,并保证吉某的探视权得到行使。经检查,纪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苏某使用威胁性语言,并在苏某怀孕、哺乳时实施家庭暴力,不利于抚养孩子。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别、情感依赖程度以及双方的生活状况,特别是季晓的暴力犯罪行为对孩子的不利影响,法院决定将季晓的抚养权改为苏某。法院:家庭暴力是裁决儿童监护权纠纷的重要考虑因素。法院进一步审理案件后表示,施暴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般不宜。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当家庭成员经历或目睹家庭暴力时,可能会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由未成年儿童。本案中,卷宗中的证据足以证明纪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尤其是在苏某怀孕、哺乳期间,损害更为明显。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防止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和亲子关系受到双重侵犯,法院应将家庭暴力问题作为审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案件的重要考虑因素,并对家庭纠纷的审理给予负面审查。因此,本案法院判决将季枭的抚养权变更为苏。在诉讼实践中,法院对侵犯人权行为下达上述注射剂的主要目的是立即制止违法行为,让未成年子女恢复原来的正常生活状态,但不宜用来笼统判断养育子女的弊端。名词尤其是当行为人侵犯了受害人及其子女的权利时,将子女搬离原居地对于受害人来说具有一定的自救意义。立足于法律体系框架,司法解释设立的豁免条款也为防止权利滥用、扩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提供了依据。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必须受到保护。同时,护理人员在护理中不履行护理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在监护判决中造成不良后果。此外,从国际标准来看,《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建议总框架要求“在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情况下,n(包括家庭暴力),在确定监护权和探视权时必须考虑受害人和儿童的权利和安全。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球共识。本案判决改变了监护关系,有效保护了儿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融入了防止代际生育家庭暴力的司法理念,也包括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有效落实。它为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人权提供了有效、有力的司法保护,符合国际标准要求。新京报记者 张静书 编辑 杨海 校对 李丽君